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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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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竞技联盟德州sohoo源于1928年4月在安庆创办的省立安徽大学,1935年6月创立省立安徽大学农学院,1946年9月设立国立安徽大学农学院,1953年10月安徽农学院在芜湖独立建院,1954年9月迁至合肥办学,1968年12月开始下迁凤阳、滁县和宿县等地分散办学,1978年10月回迁至合肥集中办学,1995年3月更名为竞技联盟德州sohoo。2011年12月学校被批准为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共建院校,2014年3月被批准为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院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竞技联盟德州sohoo,简称竞技联盟德州sohoo大。英文名称为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简称AAU。

学校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30号,邮政编码为230036。学校网址为www.ahau.edu.cn。

学校可视自身发展需要,依法依规开展校区建设。

第三条 学校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校长为法定代表人。学校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按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类型定位,扎根江淮大地,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着力建设安徽现代农业科技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基地。

第六条 学校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献身“三农”的“大别山道路”精神,坚持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重视科技创新,鼓励成果转化,努力服务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第七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境)内外的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及政府部门等的合作。

第八条 学校努力建成农林生命学科国内一流、若干优势学科有重要国际影响、综合办学实力位居全国农林高校前列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农业大学。

学校以农林和生命学科为优势与特色,统筹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医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学校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发展新兴交叉学科,夯实基础学科,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构建以农为核心,农工结合、理农结合、农经管结合、农文法结合等多学科交叉互补、融合发展的学科格局。

学校以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依法在国(境)内外招收学生。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以本科生、研究生学历教育为主体,积极开展终身教育、留学生教育、高职教育等其他形式的教育。

十一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要求,制订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分层分类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落实国家教材建设相关政策,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健全校内教材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第十 学校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安徽省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

第十 举办者依法对学校享有指导学校改革发展、监督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考核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等职权。

第十 举办者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维护学:戏ㄈㄒ,保障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

第十 学校依法依规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

(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在规定限额内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和学术组织。制定管理制度,自主管理学校内部事务。

(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四)依法依规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颁发学业证书,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五)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六)聘用教职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学校的资产和经费。

(八)遵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九)国家行政机关授权管理的行政事项。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 学校依法依规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养各类人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努力建设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加强与其他单位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四)加强大学文化建设,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五)维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或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六)完善学校内部监督机制,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举办者、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接受师生员工与社会的监督和评议。

(七)保护学校资产不被侵占、破坏和流失。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

第十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竞技联盟德州sohoo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 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学校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成员应当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

第十 学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八)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十)其他需要由学校党委负责的工作、履行的职责、研究决定的事项等。

学校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学校党委全体会议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学校党委设立常务委员会(简称党委常委会),由党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持党委经常工作。

学校党委常委会和学校党委全委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议事规则并遵照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实行统一管理。选拔任用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努力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选拔任用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由学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党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潜心育人、潜心科研、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用好用活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等各方面优秀人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党组织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十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党委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二十 校长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用与解聘教学人员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知名专家培养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五)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六)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八)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团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九)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常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校长办公会议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议事规则并遵照执行。

第二十 学校设立中国共产党竞技联盟德州sohoo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学校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 学校纪委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学校纪委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处理违犯党纪的线索和案件,把处理特别重要或者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根据上级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第二十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在规定限额内设置和调整党政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和调整公共服务机构、专门委员会或其他机构。各机构根据学校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依据其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与教学指导、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等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十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工作的决策、评议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学校依法设立竞技联盟德州sohoo教育基金会。竞技联盟德州sohoo教育基金会是对国(境)内外捐资给学校用于教育发展的资金进行管理的非营利性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的规定从事相关活动,致力于加强学校与国(境)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筹措资金,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三十 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职能监督,维护全体教职员工合法利益。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执行委员会代为履行职权。

三十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三十 学校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团体接受学校党委政治领导。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本职岗位上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三十 中国教育工会竞技联盟德州sohoo委员会(简称学校工会)是教职员工自愿参加的群团组织,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三十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竞技联盟德州sohoo委员会(简称学校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活动,在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学生素质能力提高、学生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组织、引领和指导服务作用。

三十 竞技联盟德州sohoo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简称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团委和地方学联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开展工作。

三十 学校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运营和管理。

第三十 学校可以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联合设置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协同研究与社会服务等活动。

第三十 学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及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第四章 学院治理结构

第三十 学院是学校组织实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基层组织机构。

四十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院在学校授权范围内进行自主管理。学院党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人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选任。

四十 学院党委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学院党委会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四十 学院行政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履行相应的职责,由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对领导班子和负责人进行任免,实行任期制。

四十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重要事项的决定权,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会议。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委会会议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四十 学院设立教授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是学院教授治学和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依据其章程履行学术事务的咨询、审议、评价和推荐等职能。

四十 学院设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保障教职员工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十 学院其他组织根据学校授权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和职责。

第五章 教职

四十 学校教职员工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等。

四十 学校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二)公平参与各级各类奖励及荣誉称号评选。

(三)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享受福利待遇。

(四)知悉学校发展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学校改革、建设和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在职务调整、岗位聘任、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重要事项方面表达异议或提出申诉。

(六)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 学校教职员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定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合理使用学校资源,珍惜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四)积极参与教学改革,遵守学术规范,创造科学新知,传播先进思想和科学文化。

(五)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六)宪法、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或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十 学校实行岗位分类分级管理聘用制度:

(一)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制度。

(二)党政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级聘用制度。

(三)工勤技能人员实行技术等级聘用制度。

五十 学校坚持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构建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大教师工作格局。

学校党委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

五十 学校尊重和爱护人才,建立健全各类培训、进修制度,支持各类人才发展,尊重教师的创造性活动,为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五十 学校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导向,建立健全教职员工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薪酬制度。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绩效、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员工选聘、任用、薪酬、奖惩等人事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五十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员工权利保障机制,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教职员工通过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依法参与学校管理。

五十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和保障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享有相应的科研领域自主权,全面增强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增加科技成果供给。

第六章 学生与学员

五十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入学报到注册、取得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五十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平等使用学校提供的公共教育资源。

(二)按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择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选修课程。

(三)公平获得在国(境)内外深造学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平等申请及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资助、奖励及荣誉称号。

(四)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并符合相关规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依照学校规定组织和参加学生自治组织、学生社团及文体活动等。

(六)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对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及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十 学生在校期间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爱护并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资源及设施,珍惜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四)参加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按时完成学业。

(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资助而应尽的相关义务。

(六)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十 学校对在德智体美劳方面表现优异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十 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及各类社会资助等在内的扶困助学体系。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学生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安全教育、就业指导、勤工助学、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等服务。

六十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校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每年召开1次。

六十 学校建立学生权利保障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六十 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研究和政策咨询、搭建就业创业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十 学员是指没有本校学籍,依照有关规定在学校注册并接受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受教育者。

学员按照法律和学校的规定或教育服务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学员相应的结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资产、经费及后勤

六十 学校资产是指学校依法直接支配的各类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学校严格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法落实资产监管主体责任。

六十 学校办学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学校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产学研合作、民间捐赠等筹集办学资金。

六十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管理财务工作,依法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和经济责任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学校及校内各部门的经济行为,防控各类经济风险,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六十 学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六十 学校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与后勤服务机制,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校友及校友会

七十 校友是指在竞技联盟德州sohoo及其前身学习过的毕(肄)业生、学位获得者,工作过的教职员工和接受过教育培训的学员;二级学院函授班、培训班等毕(结)业学生、学员;学校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以及经校友会常务理事会批准且获得学校校友会会员资格的机构、团体或个人。

七十 学校依法依规设立校友会。校友会是由校友依法依规自愿结成的联合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团结和联络校友,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增强母校的凝聚力,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学校支持校友成立具有届别、行业、地域特点的校友分会。

七十 学校鼓励校友对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欢迎校友以各种形式参与和支持学校的建设。

七十 学校通过校友会及其他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充分发挥校友会在服务学校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九章 校训、校徽、校旗及校庆日

七十 学校校训为团结、勤奋、求实、创新。

七十 学校校徽整体外形为双圆形,颜色为绿色。中间的圆形代表地球,寓意团结有朝气,下方由竞技联盟德州sohoo英文(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缩略词AAU并列构成一本打开的书籍,寓意用知识托起地球,用知识迎接未来。校徽内有舒同先生所写的“竞技联盟德州sohoo”校名,字体为白色。1928代表学校建校时间,字体为绿色。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为英文校名,字体为白色。

七十 学校校旗旗面主色为绿色,主体内容为白色校徽校名横向组合,校徽位于左侧,“竞技联盟德州sohoo”“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两行文字居于校旗的横向中心线,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力。

七十 学校校庆日为每年的10月20日(公历)。

第十章

七十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订,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安徽省教育厅核准。

七十 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基本规范,校内其他规章制度应与本章程一致。

八十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八十一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八十 本章程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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